今年初,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组成专题考察组,围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题赴广东省汕头市进行考察。广东省汕头市可以说是饱受信用缺失之害的典型代表,为了重塑形象,他们较早开展了信用体系建设。考察组认为汕头市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些做法值得各地借鉴。
汕头市信用重建初见成效上世纪90年代末,粤东少数地区特别是汕头市少数企业信用严重缺失,出现逃税骗税、制假贩假、走私贩私、逃废债务等违法违规行为,使粤东及汕头的整体形象受到严重损害,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受挫,多项主要经济指标下降,GDP2001年负增长1.9%。汕头的问题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深切关注和广东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广东省于2002年初将汕头市确定为信用建设试点城市,中央和广东省委殷切希望深受信用缺失之痛的汕头市在信用建设方面为全省乃至全国创造新鲜经验。
汕头根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的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迅速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了经济违法犯罪活动。与此同时,把信用建设作为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明确提出了把“重建信用、重塑形象”作为推动汕头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命工程”。经过3年来的实践和不懈努力,汕头经济社会管理逐步走上健康轨道,信用和形象不断恢复,投资环境也得到明显改善。经济增长率由2001年的负增长扭转为2003年的8.8%。
汕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做法
明确思路,制定方案。2001年1月,汕头市制定了《汕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提出汕头信用建设总体思路,即围绕把汕头建设成为全国信用最好的城市之一的目标,大力建立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信用档案,加强信用道德、信用网络、信用法制和信用队伍建设,抓好政府及职能部门、公务员、企业、中介机构和公民五个层面,打造“阳光政府”、信用政府,以良好的政府信用带动全社会信用建设。
全民发动,重在教育。汕头市委先后召开常委会议、中心组学习会、常委扩大会和有10万人参加的电视动员大会,加强诚信教育。开设信用广场论坛,在全社会开展信用大讨论,举行“汕头信用宣言”签名仪式,制订“市民信用公约”和“公务员信用守则”,开展“信用公约进万家”等活动,使“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观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建章立制,规范运作。坚持“立法先行,急用先立”,先后出台了《汕头市企业信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10个信用建设方面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使信用信息的采集披露、征信管理等有章可循,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搭建信用管理网络平台。2002年5月,汕头信用网开通,这是全国第一个地方政府社会信用网。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手段,把原来分散在工商、税务、海关、银行、技术监督、打假办和外经贸等部门的企业资信数据进行有效整合,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把全市超过10万户各类企业的基础资料,在汕头信用网上向社会披露。网站开通后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上网点击查询企业资信达200万人次,使守信企业扬眉吐气,有不良记录企业倍感压力,自觉进行整改。
推行市场化运作,培育信用市场。为了推动信用建设向纵深发展,汕头市政府积极引导社会信用建设逐步由政府推动转向市场化运作,成立汕头市联合信用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做好企业征信、评级和企业信用平台的数据采集、技术管理、企业信用信息披露等经营服务,目前已为678家申报2002年度“重合同守信用”企业、40个政府贴息扶持项目、8家参与工程招标企业出具专项信用报告,对5家企业进行深度资信评级,建立了近800家企业信用档案。为了培育和扩大信用市场的需求,政府率先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荣誉称号等政务和经济管理中推行信用报告制度。
创建“信用村”。建立由农信社、镇政府、村委会和农户组成的“四位一体”农村信用服务体系,改进银行贷款方式,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目前,全市已建立27个试点村,农户资信档案2658户,发放《信用证》1196户,已发放贷款回收率达100%。
对推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从汕头所经历的因信用缺失造成严重损失的惨痛教训,以及加强信用建设后取得的初步成果,可以充分说明,信用也是生产力,是一种无形资产,信用建设是时代的要求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是调节人际关系、净化社会风气的有效手段,是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途径。当然,要全面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信用体系也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项复杂和广泛的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长抓不懈。为此,考察组建议:(一)充分认识加强信用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它列入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诚信是我国传统道德的一个有古老历史的道德规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诚信对于国家、企业、个人更显得尤为重要。各地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把信用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的战略任务来抓。
(二)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努力营造有利于信用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在全社会进行信用教育,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氛围,是建成信用体系的文化基础。树立全民信用意识,重点要抓好两个方面:一是要紧紧抓住影响人们道德观念形成和发展的重要环节,通过家庭、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个方面开展诚信教育。二是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宣传和监督作用。要树立和宣传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企业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对“制假售假”、“坑蒙欺诈”等行为及时曝光,使不讲信用的企业占不了便宜。
(三)发挥政府和领导干部在社会信用建设中的示范激励作用从信用结构来看,政府信用始终是最大的信用,整个社会信用都是基于政府信用来推动和发展的。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必须充分发挥政府信用在社会信用建设中的无可替代的示范激励作用。为此,政府职能的基本定位要迅速从“权力政府”转变为“责任政府”,要努力提高政府的诚信力和信用度,政府承诺的事情一定要努力兑现,以取信与民。要将信用环境的建设列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目标。
领导干部要成为社会信用建设的表率。要做到敢于说真话,养成说真话的习惯。反对说大话、空话、假话,反对形式主义,不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
(四)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制度建设和法制建设一要逐步推进个人信用建设的制度化。一个人的诚信仅仅从道德方面加以约束是远远不够的,必须逐步推进个人信用的制度建设。在许多发达国家,普遍建立了个人信用记录。某人一旦有严重的信用缺失行为,就被记录在案,跟他一辈子,从事任何经济往来活动都会受到影响,可谓终生损失巨大。在我国,有些地方以各种形式开始试行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实践证明,建立个人信用记录是一项约束个人行为的很好的制度。
二要积极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企业信用数据,依据各个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分类管理,披露企业信用状况信息,对违法企业视其具体情况予以惩处,建立一个公开的奖真奖优和打假罚劣的信用监管平台,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三要加快社会信用的法制建设。目前,我国在信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迫切需要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要根据轻重缓急,逐步出台《信用信息公开法》、《商业秘密法》、《消费信用保护法》、《商业信用报告法》等,抓紧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档案法》、《统计法》等。
(五)发挥市场主导作用,规范和扶持信用产业在现代征信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的主体———信用中介机构,包括信用调查公司、信用评价公司等,其立业的根本都是以自身的信用和必要的资本承担经营责任,独立、公正、客观、平等地以第三者身份为社会各界提供信用产品或服务。要认真总结我国信用体系试点和示范经验,借鉴国外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发展经验,大力推进和规范发展包括信用调查、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担保、信用咨询等信用中介机构在内的各类社会信用服务业,保证社会信用服务中介机构的健康发展。